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上海兴企软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北沿公路3366号4幢
电 话:400 900 9255
第一条 【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在于乙方给甲方提供短信服务中需规定的相互之间的业务范围与合作步骤使得达到共同增加收益的目的。
第二条 【短信提供方法】
乙方通过通道提供商的平台给甲方指定的甲方客户的终端设备发送短信。
短信的发送除了移动运营商处出现异常现象与增值服务系统出现问题外原则上发送时间为每日的早0时到晚24时之间。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1、乙方要对甲方以及甲方的客户正常的发送短信。
2、乙方为了使系统稳定的发送短信有义务防止与管理自身系统不出现故障。
3、甲方不得发送中国法律上不允许发送的政治性或非法信息。如被发现此类现象,追究甲方法律责任;乙方将根据情节严重性决定是否冻结甲方账户,被冻结账户金额将无条件注销,且不予退还款项。
第四条 【支付费用】
1、短信资费: 元/条
2、付款方式:
银行电汇、网银转账
3、本次购买短信数量为 条,登录用户名: ,合计 元人民币。
第五条 【保密条款】
无论是在合同有效期内,还是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以后,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内容, 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获知的另一方商业秘密或其他技术及经营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或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双方在终止合同或合同到期时需把所有一方提供的资料或信息转换给另一方或废弃。
第六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通过甲、乙双方的协商可提前或延长合同期限。在合同到期一个月内双方没有通过书面资料提出任何意向,合同将自动延期一年。
第七条 【其他】
1.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委员会的决定具有决定性和约束性。
2.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